烟草行业是垄断吗?
烟草行业不是垄断企业,是国家专营,因为烟草专卖管理的法律依据是《烟草专卖法》,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而不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而行政法规可以改变,可以废除,但是法律的改变就需要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这标志着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已被国家确定为长期的基本制度。在法律文件中,我们一般不称烟草专卖企业为垄断企业,而叫专营企业。
大家之所以称烟草业是“巨无霸”垄断企业,是因为他规模极大:2008年的统计显示,全国烟草商业系统共有在职职工64万人,固定资产4000亿元,年上缴财政7270亿元,利税总额8400亿元,比三大石油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的总和还多。而且烟草企业不纳入中央、地方财政预算,完全自收自支,是我国最大的赢利部门。在全国5000家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全国烟草税收占全国国有企业税收的20.6%,利润总额占28.2%,可见烟草企业赢利能力十分强大,在这一点上可以称为垄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