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能单独分红吗?
目前,不少私营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约定,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期间,企业每年送给员工一定份额的公司股份,或按员工的工龄赠与股份,并以协议方式或企业章程确定下来。不少股东担心,如果允许员工将股份转让给其他员工,或者员工持有该股份离职甚至退休后,要求按其持有的股份分红,将出现“人人都有股份,最终无人分红,企业无法筹集发展资金,导致企业困难甚至倒闭”的后果,使真正需要股份激励的骨干人员也无法得到激励。也有意见提出,对股份分红可以进行限制性规定,比如,为保持企业的活力,员工持有的股份可以作为激励性质的“资格股份”;也可以规定员工股份只能参与分红,不能用于转让和继承,以“分红股”的方式解决“资格股”的继承问题。
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公司自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企业自我决策,同时又要适应企业改革实践的现实需求,立法上对员工能持有公司股份,也能通过股份分红,并对股份分红中的特殊约定作了原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股东可以以此作为分割公司财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