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资产生哪些费用?
土地出让收入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国库,其使用由地方政府按有关法律规定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缴库是以地块为单位,以净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为依据,按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缴款时间和金额缴纳。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受让人或取得划拨决定书的人缴纳。
土地取得费:是指政府为组织土地开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征用或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物拆迁费以及按政策对农民和农场、牧场、林场等企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给予的其他费用补偿支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土地开发费:指根据规划具体实施土地开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土地开发直接发生的人员工资、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费及财务费用。其中工程施工费包含前期工程费、土地平整费和基础设施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