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用资产量化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来源于收益提留和财政拨款、乡统筹经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等,是专门用于兴办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和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共有,其额度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中已有明确使用限制和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发生亏损的”,其亏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经营性亏损,是经营收益的减项,不属于农牧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公积公益金,按有关规定,不应以集体的“资产”量化到户冲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来源于收益提留和财政拨款、乡统筹经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等,是专门用于兴办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和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共有,其额度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中已有明确使用限制和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发生亏损的”,其亏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经营性亏损,是经营收益的减项,不属于农牧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公积公益金,按有关规定,不应以集体的“资产”量化到户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