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时,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购房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分别拿出一部分资金组合的贷款。
组合贷款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种不同类型的贷款,贷款金额和期限分别按照两种贷款的管理规定核定。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其余部分按照风险性原则由受委托银行审批。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规定的利率执行,其他贷款部分按照所选贷款品种的利率执行,组合贷款的期限和还贷方式只有一种选择,因此办理组合贷款对收入和还款压力方面要求略高。
办理组合贷款的流程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后受理—审核,分别审批—分别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银行及公积金中心分别发放贷款,支付借款—借款人按照相关合同还款—还清借款,解除抵押。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需要与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相同,组合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按照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执行。商业贷款部分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组合贷款期限不长于30年,且不超过离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