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外资可以进么?
首先,我们国家的股票市场是有两个的 一个是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个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深交所主要是服务创业初期的企业的。
其次,我国的股票市场除了A股(人民币普通股)还有B股(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发行的股份),和B股比起来,A股更符合国际惯例,更能吸引外资投资者。 A、B股的划分是以股东为划分的,以深沪交易所为例,在上证所上市的股票的股东是国内的自然人或法人,称为A类股东;而在深交所上市的股票的股东有国内和国外两部分人,国外部分股东持有的股份简称就是B(比如比亚迪B)而国内容易混淆,因此称B类的股东是特指国外股东。
目前的外资是指持有A股市场的QFII和RQFII资格的投资基金。 QFII的额度管理改为备案制,由审批改为报备,投资范围也拓宽到证券投资基金,并且取消了一年一次的销售高峰限制。这将会进一步引进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市场。 RQFII是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同意境内银行(含外资银行)将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资格。其与QFII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标的的不同,前者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后者则不包括债券。
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在中国(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持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外资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外资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及参股外方应当符合《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单一股东,也可以是与中、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组成联合体作为多个股东。多个股东的,外国股东应当为第一大股东,但在中、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为主要股东时除外。
外方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从事金融业务20年以上经验,近3年持续盈利。
2、在其申请前一年,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3、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4、有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共同承担筹建事务的当地机构。
外国投资者不得直接、间接(持股或者以协议安排等形式)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前款规定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