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企业交印花税吗?
1、“印花税”不是一项真正的税,而是一种带有税收性质的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房屋所有权证;(七)其他财产产权转移书据。 第四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部门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凡出租房产,不论其出租用途为何,均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3、对于租赁的企业,应明确承租方与出租方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对于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用房的租赁行为,根据9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出租方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而承租方应当确认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据此,出租房应缴5%的增值税及6%的城建、教育费附加等,承租方则应交纳13%的进项税金以及7%的建筑业营业税及其附加。 对于租赁业而言,还应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缴纳5%的营业税及相应的城建、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