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上市基金是什么?
“准上市公司”其实是一个比价含糊的概念,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公募基金都能达到IPO的标准。 但一般意义上来说,准上市公司指的是那些规模较大、经营较为稳定、业绩良好、符合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的公募基金。 这类基金一般是权益类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居多。
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按照监管体系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券公司资管部的产品(比如某证券公司的直投子公司)归为资产管理业务,一类就是基金公司的公募产品归为公募基金业务。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分类,应该分为三类:一是阳光私募;二是券商资管计划;三是公募基金。 这三类产品的监管体系不同,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首先从监管层面来看,公募基金的监管主体是证监会,而其他两类产品的监管主体是中基协。
第二,从投资策略上来区分。公募基金主要是公开募集,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基金托管人负责具体资产的运作和投资管理;阳光私募主要是面向特定客户群体,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其资金规模相对于公募基金较小,运作上更强调灵活性和机动性。券商资管则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投资范围上与公募基金相差不大,但灵活性上要略胜一筹。
第三,从法律形式上来看,公募基金是通过合同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阳光私募大多通过信托计划的形式,将资产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券商资管则一般都是由证券公司直接进行主动管理。
第四,从风险程度上考虑,一般而言,公募基金由于实行的是"双十约束"机制,即单家基金经理管理的资产不能超过基金净值的10%,单个项目投资的股票数量不能超过50只,因此整体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小,适合于对风险敏感度相对较低的客户群体;而阳光私募的风险程度则要高于公募基金,主要原因是其采用了定向委托的方式,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相对较严重一些;券商资管由于其本身属于证券公司资管部直管的资管计划,在投资范围和比例上有更多灵活性的因素在里面,因而相比公募基金和阳光私募都更加激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