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保险理财的区别?
所谓“理财产品”,从性质上看,是资产管理机构对客户财产的经营管理,意味着作为受托人的金融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资金数量和意愿,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实现收益最大化并尽可能降低风险损失的发生率。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的“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金融产品,是与金融业务相对应的,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类产品或服务。
目前,我国的金融产品主要可以分为货币金融资产、债券、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外汇和大宗商品5 个类别。其中,除债券外,其他4类资产均属于资产业务范畴;而债券则属于传统的负债业务品种。
当然,对于不同的金融资产,其属性又会有所区别——比如货币基金主要投资于工具型金融产品,如国债、央行票据等;信托贷款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及债权,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给符合要求的企业。所以,从不同金融资产的属性出发,我们大致可以把所有的金融产品划分为10个小类。这10个分类标准分别是货币、信用、组合、衍生和结构性,以及对应的金融资产类型,如表2-1所示。
在10个分类标准下,所有的金融产品都可以根据具体的投资策略进行归类。比如,如果从是否保本守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所有金融产品分为保证本息兑付与本金波动两个系列。前者包括保证收益类(保证本息兑付)产品和稳定收益类(基本保障投资人利益)产品,后者包括进取型(预期收益率高于基准收益率)、指数增强型(期望回报高于基准利率且波动率大于基准)和产品。 当然,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其投资策略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同类别的产品在风险、收益上也会有所区别。对此,我们在之后具体介绍每种金融产品时会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