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需要兜底吗?
谢邀 虽然之前在证券公司做过,但是对公业务接触并不多,所以可能回答的并不是很全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基金公司的内部制度,基金经理并不会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和损失承担个人赔偿责任;而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资产和投资的风险由股东承担。 但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一些。主要涉及到两个层面的问题:
1. 由于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人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利益。比如通过违规操作(如对冲不当)导致基金亏损,或者故意隐瞒不良资产而导致基金净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人追责。
2. 在出现巨额赎回等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作为机构的“最后一棒”,可能需要为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公募基金市场上,也存在第三方卖者误导客户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比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证监会对于基金行业的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但在法治建设方面,监管层也在逐步完善相关制度的构建。相信随着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投资者能享有更加优质的投资服务,基金业也能获得更多投资人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