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本运作合法吗?
先说答案,美国的capital operation是不合法的。 2017年8月3日,中国商务部和外交部发布了《关于业务的通知》(商资函[2017]670号),自2017年9月1日起,对外国投资者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间接持有境内企业股份的跨境交易实施核准制度,并由商务部和外交部共同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同时,该通知对涉及境外融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进行了调整,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时提交“拟采取的方式”说明等材料,如采用“先设案再境外上市”的模式的,须明确说明,并将根据审核需要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如采用“境外直接认购股票”或者“境外募集公司发行证券”模式办理注册登记的,也应当明确说明,并在登记时予以注明,以便于监管。
也就是说从2017年9月1日开始,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再利用离岸公司回购进而达到规避境内监管部门的目的,这一直都是被认可的跨境投融资方式将受到管制。
虽然商务部等四部委在2018年6月5日联合发布的《外资产业导向目录(2017修订)》中取消了对于部分行业的外资准入限制,但并不包括金融领域。即便是外资企业,想要直接收购境内公司的股权并进行控制也是不被允许的(除金融企业外),更别提由境外股东通过spv来进行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