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股份市盈率是多少?
2012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ST中源(现中原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 (一)关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财务资料,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申请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40亿元和21.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7.96亿元和6.31亿元。结合申报材料,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约59.5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9.5亿元。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11年和2012年1~6月中原证券营业成本中包含的销售佣金及手续费以及相应的营业收入不存在重分类的情况,也不存在调整的事项”。
(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化情况 2011年以来,申请人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主要得益于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增加,且两项业务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上升趋势。2011年及2012年1-6月,申请人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分别产生营业收入15.53亿元和7.7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4.59%和32.19%。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报告期各期(2011年至2012年6月)公司的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却并不丰厚。以2011年为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贡献了主要的收入,二者之和达到93.68%,但这两个业务的利润比率却很低,仅有5.31%和2.89%,其余92.69%的收益都来自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二、关于业务资质 (一)经纪业务许可 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经纪业务许可证是证券公司经营经纪业务的最重要法律文件。 目前,国内所有正规券商的经纪业务基本都是通过营业部直接向客户开展的,并且都需要在监管部门备案。 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国内部分券商存在着总部直接面向客户的情形,即未经分支机构授权直接进行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的情况。 据我们了解,目前市场上有一些券商是以总部的名义直接为客户买卖证券,这种形式下的经纪业务可能属于监管套利的行为。
(二)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依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②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③有必要的交易场所和设施;④有符合要求的会计审计和法律咨询服务人员;⑤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风险控制制度;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关于规范运作 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认真执行。同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也不断汲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