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是什么意思?
贷款方简称贷款人,发放贷款的一方,在借款合同中,一般为银行或其他有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贷款人”,一般主要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存在一些争议,但目前多数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因此,从事贷款业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适用关于贷款合同调整规范的特殊规定,只能作为民间借贷处理。
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一是商业银行,具体又包括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二是城市、农村合作银行及合作信用社;三是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四是专门设立的住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投资公司,以及外资银行等。